广东省将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最高达40%
根据近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地税局有关部署,自2016年起我省各市进一步改革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,逐步实施了新的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,截至2018年底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比改革前下降了约46%,比全国平均费率低约50%。这次在前期已经大幅降低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成本的基础上,我省再次推出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政策,为广大参保企业送了一份实实在在的大红包,这贯彻落实了国家及省政府《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粤府〔2018〕114号)等决策部署,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为企业降成本渡难关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坚定态度。
【举例说明】 假定广州市某医药制造企业A有职工300人,一年职工工资总额为3000万元。医药制造业属于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中的四类行业,广州市该类行业基准费率为0.9%,则按照行业基准费率A企业一年需缴纳工伤保险费27万元。2018年7月起,广州市实施了新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政策,因A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少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低,A企业可从基准费率下浮一档20%执行,即浮动后的实际缴费费率下降至0.72%,则A企业一年需缴纳工伤保险费21.6万元。按照《通知》规定,2019年1月起广州市再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30%,A企业的实际缴费费率将从0.72%再下降至0.504%,则A企业一年需缴纳工伤保险费15.12万元,与实施浮动费率时相比,一年可再减少缴费支出6.48万元。
本文来源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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